吉林省煤礦瓦斯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
《吉林省煤礦瓦斯防治和煤層氣開發利用2023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吉煤瓦斯防辦〔2023〕1號
省煤礦瓦斯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產煤市(州)煤礦瓦斯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產煤市(州)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吉能集團:
為進一步做好煤礦瓦斯防治和煤層氣開發利用工作,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煤礦瓦斯防治和煤層氣開發利用2023年工作要點的通知》(發改辦能源〔2023〕247號)要求,省煤礦瓦斯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制定了《吉林省煤礦瓦斯防治和煤層氣開發利用2023年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工作進展情況請于2023年11月30日前報省煤礦瓦斯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能源局)。
聯系電話:(0431)80765200,80765202(傳真)
吉林省煤礦瓦斯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吉林省煤礦瓦斯防治和煤層氣開發利用
2023年工作要點
2023年吉林省煤礦瓦斯防治和煤層氣開發利用工作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立足省情,統籌推進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和煤層氣開發利用,持續提升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率,不斷夯實煤炭安全保供基礎,為保障能源安全、推動綠色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一、堅持目標導向,發揮機制作用
各成員單位要堅持目標導向,把煤礦瓦斯防治工作放到首要位置,加強溝通協作,切實發揮領導小組作用,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要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嚴格煤礦企業瓦斯防治工作管理,強化煤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
二、堅持應抽盡抽,抽采利用并重
一是要堅持“一礦一策,一面一策”瓦斯治理,嚴格瓦斯參數測定,大力推行保護層開采,強化鉆孔施工和瓦斯抽采精細化管理,精準開展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和抽采達標評判。
二是要堅持煤礦瓦斯先抽后采、抽采達標,堅持井下地面結合、抽采與利用并重,持續拓展提升瓦斯利用途徑和效果。學習、應用瓦斯綜合利用先進經驗,根據不同濃度等條件合理選擇技術路徑和運營模式,鼓勵企業和專業煤層氣開發利用公司合作,推廣應用低濃度瓦斯利用設備。
三是要落實企業瓦斯利用主體責任,全面監測煤礦瓦斯產生排放情況,嚴格執行《煤層氣(煤礦瓦斯)排放標準(暫行)》(GB21522-2008)瓦斯禁排濃度限值國家標準。
三、堅持投入保障,督促政策落地
一是抓好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提取、使用的相關政策落實,保障煤礦瓦斯防治工作投入。
二是繼續實施清潔能源發展專項和煤層氣(煤礦瓦斯)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加強財稅政策。
三是在中央預算內煤礦安全改造專項資金安排上,繼續支持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和利用項目建設。
四、堅持嚴管嚴查,傳遞責任壓力
充分運用法治、信息化、監管執法等措施,督促煤礦企業落實瓦斯防治主體責任。
一是用好礦山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加強對瓦斯高值超限、長時間超限監測預警,定期發布風險分析報告,提升煤礦瓦斯治理監管監察信息化水平。
二是抓好重點地區、重點礦井瓦斯防治的監管執法。加強突出礦井相鄰礦井的瓦斯防治工作,堅決杜絕超出“突出危險性鑒定報告圈定的無突出危險性區域”進行采掘作業。
三是加強煤礦瓦斯抽采達標工作檢查。按照《煤礦瓦斯抽采達標暫行規定》(安監總煤裝〔2011〕163號)相關要求,督促煤礦企業落實瓦斯抽采主體責任。
四是進一步加強監管監察。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綜合運用公開曝光、聯合懲戒、“黑名單”等有效手段,推動瓦斯防治措施有效落實。
五、堅持規范管理,夯實防治基礎
一是嚴格落實瓦斯等級鑒定工作有關要求。按時完成瓦斯等級鑒定或礦井瓦斯參數測定工作,及時上報鑒定結果。
二是深入開展復工復產煤礦的鑒定工作。因停工停產等原因未按規定及時開展煤礦瓦斯等級鑒定的煤礦,應在復工復產后立即進行,并在2個月內完成;建設礦井(包括新建、改擴建、技術改造)竣工投產驗收前,應完成煤礦瓦斯等級鑒定工作,并逐級上報;改擴建和停工停產的突出礦井相鄰礦井,在進入突出危險性鑒定報告圈定的無突出危險性區域以外的煤層作業前,要進行突出危險性鑒定工作;為突出危險性鑒定掘送的井巷工程施工時,要按照《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三是持續提高煤礦瓦斯抽采利用水平。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下達2023年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目標的通知》(國能發煤炭〔2023〕14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確定2023年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目標分解情況:吉能集團,1800萬m3瓦斯抽采量,30萬m3瓦斯利用量。吉能集團要堅持應抽盡抽、可用盡用,將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目標細化到各煤礦企業,著力提升瓦斯抽采量和抽采濃度,拓展瓦斯利用途徑,提高瓦斯利用率。